生态公益林的作用(生态公益林包括什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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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生态公益林

公益林和退耕还林是不同的概念。

生态公益林的作用(生态公益林包括什么林)

生态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其建设、保护和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其中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

退耕还林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国家生态公益林可以采脂吗

第一条为加强对松脂采集管理,规范松脂采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云南省内从事松脂采集、加工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州(市)、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松脂采集、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松脂采集应当符合松脂采集规划。

松脂采集规划由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州(市)林草主管部门批准。

松脂采集规划编制时,应充分征求林权所有者的采脂意愿,对符合松脂采集技术规程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林木,应按照林权所有者的采脂意愿做到应编尽编。

松脂采集规划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采脂区域、林种、树种、计划采脂年限、采脂季节、采脂技术和采脂林木管理,并应与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有机结合。调整和变更松脂采集规划,应当报原批准和备案机关批准和备案。

第五条下列林木不得纳入松脂采集规划:

(一)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国有林场内定向营造的采脂林除外)、革命纪念地、种子园基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林木;

(二)国防林、实验林、种质资源林、母树林、风景林、水源涵养林以及国有林内的林木;

(三)除(一)(二)外的一级国家级公益林。除(一)(二)外的二级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应在不破坏森林植被、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程序要求规范采脂。

(四)存在林权争议的林木;

第六条出让松脂采集权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二)地类、坐落、面积及四至界限,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等;

(三)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四)期限和起止日期;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巡山护林等责任;

(六)合同期内,因林地被占用、征用、征收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等有关费用的处置;

(七)合同期满时林木的处置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七条松脂采集应当报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备案。

松脂采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松脂采集方案;

(二)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松脂采集权的,还应当提交松脂采集权出让合同。

第八条松脂采集管理实行林木所有者责任制。林木所有者可以按本办法规定自行采脂出售,也可以出让松脂采集权。

个人、集体和其他经济实体的松脂资源,由林权所有者承担松脂采集管理责任;松脂采集权可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有偿出让,应当签订松脂采集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出让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松脂采集权,由个人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报县(市、区)林草局备案。

出让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林木的松脂采集权,出让范围、出让方式、采集方式、期限、价款、付款方式,以及出让所得的分配方案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并签订松脂采集协议书,报县(市、区)林草局备案。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国有林由县(市、区)林草局负责指导林权管理单位进行有偿出让,并签订松脂采集协议书,报县(市、区)林草局备案。

第九条松脂采集前应当开展生产管理人员和采脂员岗前专业技术培训。

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松脂采集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十条松脂采集应当遵守《松脂采集技术规程》(LY/T-)。

有下列违反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采脂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除湿地松外采脂林木胸径在18厘米以下的(定向营造的采脂林除外);

(二)湿地松胸径在14厘米以下的;

(三)计划采脂年限10年以上采脂割面负荷率大于40%、计划采脂年限6—10年采脂割面负荷率大于50%、计划采脂年限3—5年采脂割面负荷率大于65%、计划采脂年限1—2年采脂割面负荷率大于70%的;

(四)割面上缘距地面的高度大于220厘米;

(五)中沟深入木质部超过0.8厘米、侧沟深入木质部超过0.4厘米的;

(六)中、长期采脂林木设置割面超过1个的。

对违法违规采脂的,应加强教育,依法进行查处,并按协议规定取消业主采脂权。对未签订相关协议的采脂业主,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下列林木不得进行松脂采集:

(一)非松脂采集规划内的林木;

(二)生长不良,树叶枯黄的林木;

(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后的目标树;

(四)病虫害严重的林木;

(五)胸径小于18厘米的林木(定向营造的采脂林除外);

(六)处于休眠期内的松树。

第十二条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租山造林、联合造林等方式定向营造采脂原料林基地。

定向培育的采脂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且林木采伐后应当及时更新造林。

第十三条从事松脂采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一)松脂采集人员未经过松脂采集技术培训的;

(二)松脂采集未经过备案的;

(三)给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带来隐患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年2月1日起施行。

3.国家生态公益林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和范围:

1、自年开始,国家级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平均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8.5元补助给林农个人用于公益林营造、补植和抚育。

2、省级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标准为每亩每年5元,其中3.5元发给林农用于公益林营造、补植和抚育。

3、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为每亩每年5元,其中4.5元发给林场用于公益林营造、补植和抚育。

4.国家生态公益林补贴政策

准确名称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而给予的价值补偿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其补偿对象为以空气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农田牧场保护、护岸固堤、护路、护渠、美化环境,以及以国防、科研服务为主要目的的生态公益林。

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社会受益,政府投入”的原则,分级实施,补偿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者,用于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

5.国家生态公益林补植补造

不可以开垦没有树木的公益林。

公益林是以改善和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如灌木林。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公益林。如果是没有树木的林地就不应该叫公益林。即便是没有树木的公益林也应该补植起来,不可以开垦。

6.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每亩多少钱呢?

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7.国家生态公益林补贴政策延续多少年?

答案是:公益林补偿款的发效标准如下:

1.我国森林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国有,一为集体。国有森林公益林补助由国有森林所在的单位领取,国家补助标准为每亩5元;

2.而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贴,未分配承包到户的森林由集体领取,分山到户的森林由各户领取,国家补助标准从年的每亩5元,逐步提高,目前为每亩15元。

3.国家补贴外,各省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除补贴支付各省划定的地方公益林外,还对国家划定的公益林实行配套补贴,但各地标准不一。

4.公益林资金发放时间

已明确承包到户的公益林一般由所在村组提供分户表格,公示核实后按提供数据实行打卡发放;

5.而个别地方公益林面积较小,或没有明确分山到户,这类公益林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统一申报,拨付至村组集体账户,再由集体分配到户,或一事一议,经农户同意后统一用于公共事业。

8.国家生态公益林二调数据代码

林地划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保护等级。

1、Ⅰ级保护林地: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主要包括“五河”及其他重要河流源头汇水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国际、国家重要湿地和大型水库集水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森林分布上限与高山植被上限之间的林地。

2、Ⅱ级保护林地:是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主要包括除Ⅰ级保护林地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军事禁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其他自然保护区(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范围内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地。

3、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包括除Ⅰ、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地,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林木良种和林业科技示范基地。

4、Ⅳ级保护林地:是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9.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公益林补助资金使用主要有:1.公益林省级统筹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监测等,2.公益林护林劳务费,主要用于管护人员的护林补助,3.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是指对公益林林权权利责任人因生态禁伐所带来的损失,公益林分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

10.国家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

今年,江西省有13件立法重点调研项目,其中包括《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江西省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修订)等四部涉林地方性法规。

因林业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上位法已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也正在修订中,我省将依此对省内法规进行相应修改。

同时,针对当前林业重大政策方向及改革需要,也亟需制定相应领域的法律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积极制定立法调研计划和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力求立足我省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出台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林业地方性法规。

11.国家生态公益林可以开发旅游吗

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其建设、保护和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其中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森林分类:森林分为以下5类:

保护林:以保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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