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保局检查矿山设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环保局检查矿山设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绿色矿山申请流程?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申报与审查确认程序:
(一)申报对象
凡是在中国国内依法生产经营的矿山(暂不包括在港澳台的矿山),不分国营、私营或合资企业,不分矿种和矿山生产规模大小均可申报,但必须是正在生产的、年满2年以上的单个矿山。
(二)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但是,凡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必须签约《绿色矿山公约》。
(三)申报条件
凡具备《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的生产矿山均可申报。但是,其先决条件,即一票否则条件是:
1.办矿证照不全者;
2.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事件,受过行政处罚者;
3.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者;
1、矿山申报。矿山对照绿色矿山行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估报告,填写绿色矿山入库信息表,提供展现矿山整体面貌的图片资料。
2、第三方评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专业评估机构,对候选矿山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
3、公示确认。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自评估报告和第三方评估报告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报县级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林业等相关部门确认,并出具确认意见。
4、复核检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县级政府确认意见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所有申报矿山进行实地检查,达到省级以上绿色矿山标准的,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5、实地抽查。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情况对申报矿山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6、结果公示。抽查通过后,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无合理异议的,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哪个部门负责监督矿山安全,具体是那个部门?
非煤矿山主管单位是安全监督管理局(通常称的安监局),煤矿则是煤矿安全监察局,没有煤矿安全监察局则由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环保主管单位还有环保局、民爆则是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共管,人身保险、合同由劳动社会保障局监管。
生态环境局属于哪个部门?
生态环境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拟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新建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承办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统一协调监督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指导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矿山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保局检查矿山设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保局检查矿山设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