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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我国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资源保护法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环境保护责任,明确环境权益保护,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环境损害赔偿,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该法的总则明确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指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2.监督管理: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保护和改善环境:该法要求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也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4.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规定了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防治污染措施,以及对噪声、固体废物等其他公害的防治措施。法律还规定了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和监测等要求。
5.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要求加强环境信息的公开,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决策的机会和途径,加强环境保护组织的建设。
6.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7.附则:法律还规定了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主要内容
《环境保护法》在内容上共分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六章o
“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立法目的、“环境”的定义、法的适用范围、环境保护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关系、协调发展原则、发展环保科教事业、单位和个人检举和控
告破坏环境的权利、环保行政监督管理的职权职责与部门划分、奖励规范等一般性规定。
“环境监督管理”主要确立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与效力、环境监测与环境状况公报制度、环境保护规划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现场检查制度、跨行政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处理原则等。
“保护和改善环境”主要确立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原则,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以及保护自然区域的职责。此外,鉴于我国有关单项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立法正在逐步完善,因此该法分别就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中的生态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土地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城市环境保护和改善以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内容主要包括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单位的义务、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的类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环保要求、“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和超标排污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措施、污染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经营有毒有害物品者的守法义务以及防止污染转嫁措施。
“法律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违反该法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责任、环境污染损害的无过失责任制度、环境损害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以及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准用性规定。
“附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环境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和该法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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