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方式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只有二种方式,1、填埋方式:填埋的垃圾中白色垃圾自然分解期大约为200年,易分解生活垃圾大约为50年-80年;2、焚烧方式(垃圾发电也属于焚烧方式,即热力发电):垃圾焚烧极易产生大量的二恶因气体,二恶因是有毒气体,有强力的致癌作用;我们应该提高环保意识,尽量不使用产生白色污染的商品和不可回收商品,降低垃圾填埋后的自然分解时间,其次可以将不可分解垃圾与易分解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以减少垃圾填埋后的自然分解期及产生的污染。
环保是现代生活中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基础做起.首先,要大量宣传,提高人们的觉悟与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其次,要进行废物回收利用,减少对森林树木的砍伐.还要加强对白色污染的处理,少使用塑料制品.最后,要对清洁方面作改进.使市容更整洁.为了地球的明天,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努力,要好好地保护环境.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化.这样不仅能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还能更好地起到废物利用,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买菜时,少用塑料袋,尽量用竹篮子.用笔尽量用可换芯的,减少圆珠笔外壳的浪费与垃圾量.外出吃饭尽量不用一次性饭盒.播种绿色就是播种希望垃圾过剩与环境问题垃圾的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垃圾的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下)海浴室中的科学从喝纯水想起重视一颗树的命运重视一棵树的命运,不知有多少人能够认同这个观点。我们不妨先作个假设:如果设一个“森林法庭”,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被告。通过陈述实录,就可以作出明确的判断――比如,在成片的大面积林区发生山火,至少要达到“亩”的数量才能称为灾。即使像年大兴安岭森林大火那样的灾害,人们虽然给它定性为“特大”,但烧死了多少树,谁也数不清。在这里,树作为生命被“草菅”了。多数人以为原始森林,是祖先留下的,烧掉太可惜了,而发出的也只是感叹。自然保护区或西部干旱地区,砍伐或毁烧了树木,是要以棵为单位来计算的,因为这些地方的树木太珍贵了。有山没树是很荒凉的,人们渴望有树。在内蒙古赤峰地区,树是政府和老百姓的“眼睛”。最典型的事例是,砍掉一棵树也要惊动当地政府官员,山上一冒烟,不管烧没烧着树,市长都会出动。道理很简单,生活在沙窝子里,几十年几代人种树,在树的身上他们投入了太多的血汗,也收到了显而易见的成效。人们看重树,也依赖着树。“案情”已经相当明了:“家大业大”,手就会松一点,“小门小户”就要精打细算,要是“贫困户”更不敢轻易动血本了。从以上的陈述,可以看出,树作为一个活的“生命”,生存的地位被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给剥夺了。而这些“犯罪”行为,恰恰是我们人类至今没有引起重视的一个“盲点”。对生命的伤害,尤其是对无辜生命的伤害,每个人都应该感到愧疚,包括一棵树、一根草和一切微观世界的生命。但在生活中,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需要和保护面临选择的时候,对待树的“生命”就出现了人为的不平等。大到引发火灾、乱滥伐,小到随意践踏、不经意的伤害,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在树叶渐渐枯萎的悲凉中,一座座大楼破土动工了。在冬季树木休眠的季节,树的立足之地,也就成了倒脏水、堆垃圾的废料场,油污的侵蚀,使一些树木在返青之前就葬送了自己的生命……而对沉默的树,人有千万种理由说出要砍树的必要性。那么,谁来为树伸张正义呢?道德的法庭?天理的法庭?我们无法说清。从现象上看,纵火的,砍树的,毁林的,有的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树的种种伤害呢?人们在思维方式上对树的种种轻视甚至蔑视呢?诚然,这种为树争取生存权力的道德法庭现在还是虚拟的。但事实上,人们不知看到没有,“自然的法庭”早已开庭审理了,并对人类做出了无法抗拒的判决:黄河泥沙滚滚并在屡屡泛滥之后又数次出现断流;荒漠化在不停地推进,吞噬着良田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洪水肆虐,冲毁层层堤坝……我们不要等到“自然的法庭”对我们宣读“死亡”判决时才幡然悔悟,那样就为时已晚了。长江、嫩江、松花江的洪水刚刚过去,我们在关心人的命运,开始重建家园的同时,更应该重视每一棵树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