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方义律师简介(贾方义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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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方义,知名公益维权律师,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第一人,年中国律师行业十大新闻人物,-年度中国百强律师,北京贾方义律师事务所主任1环保公益律师。234贾方义,管理哲学家、作家、诗人。现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会会员,香港THSP研究会秘书长,广东省科委特邀专家、智库成员,应邀在厦门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广东省科委、香港THSP研究会及多所企业所作的《剩余价值与道德风险》、《词语的私有制与商务沟通》、《康菲事件与世界环保经济》、《细胞转换技术与人文学》等讲座深受好评。

贾方义,知名公益维权律师,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第一人,年中国律师行业十大新闻人物,-年度中国百强律师,北京贾方义律师事务所主任1。234贾方义,管理哲学家、作家、诗人。现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会会员,香港THSP研究会秘书长,广东省科委特邀专家、智库成员,应邀在厦门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广东省科委、香港THSP研究会及多所企业所作的《剩余价值与道德风险》、《词语的私有制与商务沟通》、《康菲事件与世界环保经济》、《细胞转换技术与人文学》等讲座深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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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律师

法律分析:环保律师就是专门帮人打环保方面的官司的,他们对环保专业的法律法规及各项业务都门清,因此来说一般单位都很怵他们,就业条件当然必须先得有律师证,再就有就是对环保各项政策规定都比较熟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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