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资源和控制环境污染所支出的资金总额称为环保投资,它反映了环境保护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的地位和作用,它是环境保护与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在分配环节上进行综合平衡后的定量结果。一般来说,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对经济、社会的危害越大,人体健康及国民收入所受到的损失也越大,环境保护投资也相应越多。环保投资可分为:
主动投资:在污染或资源损害未发生或即将发生之前投入的防治性费用,它由保护自然资源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投资、老企业的“三废”治理投资、区域综合防治投资、环保自身建设投资以及环保产业投资等组成。
被动投资:因环境污染或资源破坏已经产生危害而被迫付出的对环境的一种补偿费用,它由消除环境污染的费用、赔偿因资源破坏造成环境影响的补偿费用和超标排污费用等构成。
环保投资效益由投资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组成。
因此,从狭义上讲,环保投资可认为是环境污染治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