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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的呼声为什么这么高,如果真取消了,我们怎么管理小区?
以前没干物业人,老百姓生活平安,自从有干物业人,居民拿自己那点退休金,长年养活,干物业人,干物业壹分资金没有,干物业人,什么坏事都干,所以不能有物业。干物业人,纯社会无业游民,这帮人没有别地方收钱,只能干物业,物业没人管,一吓唬老百姓,老百姓就给钱,
我赞成取消物业!有社区来管理。我们小区物业刚接管的时候还可以,时间长了服务态度差了,整个小区路灯都不开了,小区里嘿嘿鸭鸭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点钟就睡觉了。像这样的物业只管收钱不管事,要他干嘛不如取消。
物业和业主矛盾越来越激化,一家物业公司进住到一个小区,就像鬼子进村一般,他们先不考虑怎么服务业主,而是处心积虑,挖空心思,巧立名目设立各种费用,然后想尽办法收取费用,用户感觉不合理拒交,他们就会用停水、停电对你进行要挟,尽管你是交了水费和电费的。我感觉物业就是养了一大帮闲人,给业主增加了不小的负担,一个小区只打扫卫生和看门岗维护维护花草就需要几千万吗?我的意见还是让物业滚蛋,由业主自己管理。
我是老朱律师,曾经代理过两个小区业主集体起诉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也担任过小区业委会聘请的法律顾问,帮助业主成立过业委会,深知业主的痛楚,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为什么物业公司以及相关部门跟业主之间玩太极式不可调和矛盾。
第一、源于开发商,前期物业公司由开发商选聘,在卖房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业主承认,或者在买房时开发商都会要求业主签一份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开发商选的物业公司,多会选与开发商有关联关系或者长期合作的物业公司,这样在小区交付时物业公司对不合格的物业交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实际交付的物业根本达不到规划、开发商前期承诺的要求,后期业主在使用的时候发现问题就开始引发矛盾,而且这个矛盾压根不可调和,因为建设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
第二、物业公司不负责,物业公司从接受不合格的物业开始就埋下了祸根,一旦发生矛盾物业公司多是推脱责任,恶性循环,外加很多物业公司本身不负责,不提供属于他职责的物业服务。
第三、开发商、物业公司跟业主争利,开发商把本该留存属于业主的物业用房、车位等出租或出售,利益却不给业主。物业公司把车位出租 、小区广告出租等所有收益侵占部分给业主,随着城市的发展,小车的增多等,小区的广告、停车收费等是很大的一块收益,但都被开发商和物业侵占。
第四、社区、街道办甚至物管部门不尽责,这三个部门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但是他们几户不履行监督职责,更多的是沆瀣一气,特别是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方面经常阻挠业主,这里面水太深。
第五、业主不团结、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些都会导致业主维权难,导致物业公司有恃无恐的违约。
物业管理多方利益交集,涉及多个主体,本身容易产生矛盾,从前期物业就开始坑害业主,刚开始矛盾是激化,产生纠纷和诉讼,越到后期随着物业的老化矛盾越突出,基本可以说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出于社会稳定问题,国家又鼓励由物业公司来管理物业,把管理社会的责任一层层下放,就放到了物业公司的头上,所以物业公司进来容易,你想让他出去就麻烦了。
老朱律师建议,业主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了自己的组织后期才能维权,否则属于集体性的权益被侵犯,你在维权的时候诉讼原告主体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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